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應處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之道路,行為人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及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 ...
2023年8月23日 — 如擺攤被取締者未滿十四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四規定,處罰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如已超過十四歲,處罰擺攤者本人。不論是法定代理 ...
2021年8月2日 — 夏姓男子在新店某騎樓違規擺攤,1年內被檢舉29次,新店警分局總共開罰4萬3500元。夏男提告抗罰,主張擺攤地點是「庇廊」而非騎樓,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版設攤位者,主管機關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 ...
2022年10月25日 — 臺北市:依現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規定,原則上騎樓不可擺攤,例外情形則是只有在民國73年以前已核發之攤販證且營業 ...
該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騎樓既屬道路,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是主管機關依上揭條文為禁止設攤之公告或為道路擺設攤位 ...
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觀光夜市地址在哪?桃園觀光夜市詳細資訊如下:景點名稱:桃園觀光夜市簡介:桃園觀光夜市位於桃園區中正...